为加强学校领导干部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及《贵州中医药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石国凤同志、俞琦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内容
原护理学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石国凤同志任期(2019年6月至2025年8月)履职情况,原贵州中医药大学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基础医学院党委书记俞琦同志(2023年3月至2025年8月)任期履行情况。
二、审计时间
2025年11月24日-12月18日。
三、注意事项
(一)护理学院、基础医学院、原实验管理处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合同等相关资料。
(二)审计组将严格按照审计纪律和保密规定开展审计工作。
(三)审计期间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如有问题可向学校审计处反映。
电 话:88233092
电子邮件:906892788@qq.com
办公地址:行政楼411办公室
特此公告!
贵州中医药大学审计处
2025年11月20日